【论人权的根据-对人权问题的哲学考察】刘怀光.pdf

6目录 1.人的二重实践关系与人权 2.对人权的初步界定(二)、人权的社会历史根据 1.人权的社会历史中介性 2.生产方式对人权的影响和制约 3.人权的直接社会中介:上层建筑(一)、人权与近现代经济制度 1.市场经济制度及其特征 2.市场经济对人的制药和规定 3.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人权含义(二)人权与近现代社会政治结构 1.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 2.人在民主政治社会结构中的地位 3.社会政治意义上的人汉(三)、人权与近现代社会阶级(一)、作为批判意识的人 1.社会批判意识与人权 2.作为批判意识的人汉与公民权 3.
导言:抽象人权与具体人权 人权总是以一种抽象的、普遍适用的形式出现的,《美国 独立宣言》声称:“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 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 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 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人权 被看作是必然的、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权利.法国1798年(人权 和公民权宣言》也把人权视为人“天赋的、不可侵犯和不可剥 夺的权利年《世界人权宣言》开宗宣明义宣示:“兹鉴 于人类一家,对于人人有尊严及其平等不移权利之承认 系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之基础.
原则上却存在看很大的误解,有论者认为,马克思从来反村用 始象的、永恒的观点研究社会历史现象,人们在人权定义上的 玻义和困难正是由于从描象的一般的“人“的镜念中引神出人 权带来的,因此,我们应该把入双问题放到一定的历更脉络中 进行具体分析。在此,有两个向题需要澄清,在人权研究 中,是否斋要描象的方法。怎样才能达到对人权阿题的具 体、历更的理解。这是两个密切根关的向题,首先,马克思并不 一般地反对象的方法。相反,要达到对社会历史现象的具体 的理性的认识,必须以某种合理的拍象为起点,并在对事物的 冬方面的抽象中达到具体的认识,强调招人权间题放在一定 的历史脉络中进行研究,就必须有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