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法律文化变迁中的文化适应】张震华.pdf

吉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我国法律文化变迁中的文化适应 专 业:法学理论 作 者:张震华 指导教师:李放教授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一九九一年大月
前盲 一。文化适应与作为适应文化的法律文化(一)文化适应与文化滞后 法律文化是一种适应文化 1.法文化概说 2。法文化是一种适应文化 二、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文化变迁中交化调适 状况的文化学分析(一)物质文化变迁与法文化的适应状况 一西方文化传播与法文化的适应状况 传统文化积淀与法文化适应状况 28 1。我国传统文化的本质、历史演变 2.传统文化的精粕一一义务本位法律价值观的剩 约与法文化适应状况 3.
论我国法文化变迁中的文化适应 前言 文化适应理论是文化学基本理论之一,因为文化调适是文化 变迁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著名文化学者威奥格本认为,引 起文化变迁有四个因素:发明,积累、传播和调适。①作为文化 子系统的法律文化也概莫能外.文化的发明、积累、传播可以在文化适应机制里综合反映出 来。从文化变迁的历时态看,各民族、国家在自已文化发展历程 中,进行着不断的文化积淀一一有选择的文化积累一一构成各民 族、国家现实文化中的一部分并与现实文化之间形成制约和适应 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