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律上的自由】祝雅莉.pdf

吉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米米 试论法律上的自由 专 业:法学基础理论 作 者:祝雅莉 指导教师:李放教授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 一九九〇年五月
本文从自由与必然的关系入手,展开对法律上的自由的理论 探讨,全文包括序官和正文两部分 序言筒述法律上的自由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指明本文的 写作目的和方法,为全文论述提供背景和基点.正文部分分为五个问题:一、法律与自白学说发展溯源,筒述西方法学领域中法律与 自由学说的发展过程以及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观点:通过比较 提出马克思主义法学相关理论的科学美 二、法律价值一一连接法律与自由的纽带。简述法律价值的 概念、本质和特点,将自由作为一种法律价值引入法律之中.三、法律上的自由一一法律与自由的结合。从哲学认识论上 的自由入手,阐述现实生活中的自由形态,即法律上的自由。
序言 的许多政治学家和法学家都曾经或仍然致力于这一命题的研究,希求为现实政治生活提供可行性的理论指导。但除了马克思法 学之外,任何有关理论都受到历史和阶级的局限而具有这样或那 样的偏颇和谬误。本文正是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自由观,在合理地借鉴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法律上的自由进行系统 的研究和阐述.研究和探讨法律上的自由,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 史意义,目前,在我国的民主政治生活中,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 所鼓吹的资产阶级价值观仍然具有一定的市场,它与国外反动势 力的侵略、渗透和颠覆相呼应,对我国的社会们和民主政治生 活构成了严查的成胁,因此,以科学的法律上的自由的理论为思 想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