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政治参与及其法律调整】於莹.pdf

吉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崇 公民的政治参与及共法律调 整 于莹 指导教师:张文显教授 专 业:法理学 一九九二年六月
引 言 现代政治的发展,以公民对政治的普遗参与为其显者特征.现代国家与传统国家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公民在大规模的政治 出发,民主与富强、文明一并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 我国正进行举世孵目的全面改革。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需通过畅通公意表达染道,增强公众决策的权威性,去呼公 众与改革共命运的食命感,使他们切实感到正是由自己的手掌握 着改革大船之舵如泉说改革是一部辉煌的历史话剧的话,郑 么只有当每个社会成员都名符其实地成为剧作者和王角时,他们 才能富于蓬勃的激情和活力去演出这部威武雄壮的历史话剧社 会主义改革的成功须得仰仗亿万公众的“编剧一主角”意识 会主义致治和经济的枯菱所以说改革亟
一、政治参与的本质、意义、条件与特点(一)政治参与的本质 政治参与(PoliticalPartieiPation)亦称参与政 治,原系现代西方政治学的一个堂要术语六、七十年代以来 简着代议制民主政治的危机,某些西方学者如托夫勒、蔡斯比特 和左尔等人提出了共同参与制民主思想,这一民主制的指导原则 是:“凡生活受到某项决策影响的人,就应该参与那些决策的制定 过程。1985年,罗马尼亚青年在倡导属际青年年的活动中,也将参与正式列为国际青年年的基本口号之一.那么,什么是政治参与呢?国内外学者对此并无一致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