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十年代四川土地占有关系研究】王欢.pdf

85级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 三、四十年代四川土地占有关系研究 专业:中国专门史 导师:乌廷玉教授 王欢 一九八八年于长春
三、四十年代四川土地占有关系研究(内容摘要)本篇论文共分两章。第一章为《四川土地占有状况研究》,由抗战前四川土地占有关系、抗战后四川土地占有关系的演变以 及土地使用三个部分组成。第二章为《租佃关系》,包括佃农的 一般状况、租佃手续与细约、地租形态及剥削率。押租与副租 苛捐杂税及高利贷剥削六个部分。本文旨在通过对四川省三、四 十年代土地占有关系的研究,阐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妥性 在第一章中,笔者对抗战前四川省土地占有关系的总体情况 进行了分析,指出军阀割据的防区时代,土地占有关系发生了重 大的变化,传统以农为本的旧式地主分崩离析,代之而起的是更 为凶恶的军阀、官像地主反映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变
济发达、土质肥沃之区,押租越重。从全省情况看,押租额一般 都超过亩产量,地主利用币制的不断改换,把危机转稼到贫苦的 细户身上。以夺为妥执,连年加押,押租的苛重,使细农租 地发生困难。佃农为了交付押租,只有向高利货者举债,造成佃 农经营资本的减少,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副租是地主对佃 农的额外剥削,是封建制度的遗毒,属于超经济剥削,有时表现 为细农的义务。有时则作为佃户人事上的应酬。副租是压在农民 身上的沉重负担.细农不仅要给地主纳租服役,而且还要给政府交纳昔捐杂税 抗战前,田赋预征毫无节制。甚至预征到二十一世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