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着作权的集体管理】张维君.pdf

试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张维君
Synopsis 《Thecopyright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hasbeenputintoPractice.Itisfarfrom therealandeffective protectionofcopyrightonlybycopyrightlaw.Notonlyase riesofregulationsisnecessary,butalsoanagencyofcollective administrationofcopyrightwhichcanreallyrepresentauthors andpublishers to practise
权利的公约,如《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们尔尼公约》、《世界版 由此可见,暑作权是作署对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所 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但是,这种权利专有性的实质井非是消 极的,对这种权利专有性的保护也不是使作暑排斥他人使用其 作品,面是为了使作者的经济权利得到实现,精神权利得到尊 重.如果作者自已能够控制其作品的使用,亲自谈判使用条件 收取报酬,并监督其精神权利是否得到了应有的尊重,那么可 以说,作者对这种专有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享有,但事实上,作 者本人很难行使果此方面的权利,比如控制非戏剧許乐作品的 公开表演权,就非常困难,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出现 了广播、电视、录音、录像、卫星和电缆传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