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规章的理论和实践】金春.pdf

音林大学 环士学位定处 八 论我国知产的理论和实践 基弘理 马 克更主义法学理论 王于理教授
录 一、规章概违(一)规章的涵义 二)规章的法律属性 二、规重的效力(一)规率的效力范围(二)规章的等级效力 三、规章与行政立法(一)我国的行政立法有在的根据 、行政立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2、行政立法的理论和法律依据(二)对我国行政立法的定性分析 四、实践中的两个问题(一)关于下放规章制定权的问题(二)关于制定规章的依据问题 结束语 引文注释 参考文献 参考法律、法规、规章 论文搞要(中、英)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致法规的规定,在官已的权限范害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定、办法、实,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对规章的内涵可作如下分 析:第一,有权制定规享的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及法律专门 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当前,在制定规章的权限范重问题上,法学界存在考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行政规章是行攻部门 制定的在本部门权限内登遍适用的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c15六点认为,制定规章的机关包括市县,即池方各权人 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是行政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