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的有效实现与法律导控-试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确立】.pdf

【行政权的有效实现与法律导控-试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确立】.pdf

九九七年十二月一日10:19AM 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确立问题已困扰学界多年,这-一向题的重要 性庸置疑,因为它事关行政法学未来的健康发展,也事关行政法治 实践的健康发展。本文根据“经史合参”的研究方法从行政法的历史 经验与现实发展中抽象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最终普遍性:行政权的 有效实现。并同时分析了西方民主国家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普遍性:行政法治及其具体模式的发展,指出了西方行政法治模式存在的缺 陷,并提出以“法治背景下的德治主义”来重建行政法治新模式。目录 引言-、行政法治及其基本模式:近现代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近现代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普遍性:行政法治(二)近现代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特殊性:行政法治的两种基本模式-、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最终普遍性:行政权的有效实现 -“行政权有效实现”的基本含义 -(二)行政权的有效实现能够统一解释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与 制度事实-(三)从行政法的发展史看行政权有效实现的最终普遍性 -三、当代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发展趋势:严格法治主义的瓦解与法治背景下的 德治主义 -近现代社会与行政法的严格法治主义对中国历史的研究方法,古人有一句话叫“经史合参”,所谓经就是“常道”,就是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都永恒不变的大原则.而史是记载在这个原则之下的 时代的演进,社会的变迁。这种方法是对社会现象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辩证 关系的明智把握。这种把握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中早已稀松平常,但事实上在科 研实践中,人们却容易走极端.在法学研究中,这一问题最明显地表现在法的国 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以及法律移植等问题中。有些人强调法的国际化与法律移 植.而有些人强调法的本土化及反对法律移植。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 人们情绪化的政治与民族意识.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