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主体】.pdf

摘要 本文力求摆脱传统模式的逻辑建构浸入到以活动和环境为中 轴的历史主体纵横向深层,从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与历史必然性的相 互作用、相互规定的永恒历史发展中,分一般性。历时性。共时性 和总体性四个层面考察历史主体,力图对历史主体构划出一个较为 明晰的轮廓。其具体特征如下:第一,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视角,把历史.主体规定为 处在特定环境中从事历史活动的个人或组织。指出现实的个人是历 史主体的实质所在,作为组织形式存在的历史主体不过是作为个人 历史主体的活动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这既是马克思历史哲学的辐 射原点:也是马克思实践和理论活动的终生价值取向的出发点。
目 一、历史主体:一般性考察 、现实个人:历史主体的实质所在 2、历史活动:历史主体的事实载体 3、历史环境:历史主体的活动舞台 历史主体:历时性考察 1、自在主体和自然经济社会 2、自立主体和商品经济社会 3、自为主体和时间经济社会 三、历史主体:共时性考察 、历史主体:求真的主体.
起我国学者注目,还是近几年的事。究竟如何界定和规范历史主体.众说纷绘。如是,需要首先加以澄清.现实个人:所史主体的实质所在 我们认为,历史主体的内涵应从本体论和认识论两方面的统一 来把握。历史是人的活动的积淀和升华。它有本体论和认识论两层 含义,前者指人类所经历的活动过程本身,后者指人类对自己所经 历活动过程的回忆和反恩。因而历史主体也有本体论和认识论两 方面的蕴含。其一,历史主体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发动者或进行者,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经历着由潜在到现实由自在到自为、由盲目 被动到自觉自由的渐进过程:其二,历史主体指处子一定历史环境 里具有自我意识并对自己的活动过程进行反思的现实的个人或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