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规律】.pdf

要 本文力图摆脱单纯从客体方面研究历史规律的机械倾向,浸 入到以活动和环境为中轴的历史深层。从主客体相互作用、相互 规定的视角剖析、规范历史规律,唯物辩证地认识和把握历史规 律的本质和特征,从而真正为主体选择和人的自由确立理论前提 和现实规定?第一部分从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结合的角度。把规律界定为事 物诸要素及与它事物相互作用所表现出来的发展趋势,论证了作 为事物发展趋势的规律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在此基础 上。进一步对历史规律作出规范,指出历史规律作为历史主客体 相互作用的发展趋势,在静态上必然内含着主观与客观主体与 客体的辩证统一:在动态上乃是人的活动系统内部各层面关系和 各部类要素相
目录 一、历史规律的一般规定 1.规律的内涵 2.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区别 二。历史规律与主体选择 人.主体选择的根据 2主体选择与历史规律的不一致和一致 三。历史必然性和自由 1.
可能性实怀上意完被否定子。这点的关键是对规信确了幸义时 械的理解,没有用辩证的方法来加以把握,为此,我们记规律界 定为事物诸要素及与它事物的相互作用所表现出来的发展趋势.这样,我们既坚持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又为人 的活动的必要性和人的自由的可能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马克思在论及历史发展的趋势时,认为规律只具有趋势的性 一般规律只能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2] 规律作为发展的范畴,只能理解为趋势,只有把规律理解为 趋势,才能合理地说明规律的非线性。统计性、概率性.现代自然科学、特别是量子力学和分子生物学的成就揭示出,自然现象不是严格决定论,而是几率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