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济一得】卷五至六.pdf

定四庫全書 史部 居濟一得卷 群校官监察御史臣王烈 刑部郎中許北椿覆勘 校對官主事 總校官知縣臣楊懋珩 臣胡 敏
海者也今则間座河底垫髙水不能出故常盈溢 甚则冲决此必至之势也 土橋間 土橋至梁家鄉止十二里至戴家灣乃三十五里故十 二里之水每不足三十五里之用必土橋放雨間戴 家灣始可放一问则上下之水俱足而无阻之虞矣 若照常例一塘灌一塘则土橋以上必致浅阻而難行 岩土橋放雨次戴家灣水势仍小即再放一塘是土椅
忠土橋放完然後戴家灣開啟板將前数十或百餘 行放出却將土橋新放下之船存在塘内使土橋 再放一漕然後啟板將此船放出又將再放之船存入 塘内以接濟後船如此節節放去浅阻之忠可免矣 比 土橋放船之的着也 戴家灣放船法 戴家灣間上離土橋三十里下離傳板間四十里乃連 河一大關鍵也此處最宜斟酌得宜蓄有方必先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