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卷三十四至三十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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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四庫全書 明儒學案卷三十四 餘姚黄宗義撰 泰州學三 乔政羅近溪先生汝芳 羅汝芳字惟德琥近溪江西南城人嘉靖三十二年進 士知太湖縣擢刑部主事出守寫國府以講會鄉約為 明儒学案 治丁起復江陵問山中功課先生日讀語大學視今當一切决去以全吾澄然湛然之體决志行之開關 田寺置水几上對之點坐使心與水无二久之 病心火偶過僧寺見有榜急救心火者以为各醫訪 则聚徒而講學者也先生中良久喜曰此真 能救吾心火问之為颜山農山農者名吉安人也得 泰州心齊之傳先生自述其不動心於生死得失之故 山晨曰是制欲非體仁也先生曰克去已私復還天理 明学案 非制欲安能體仁山農曰子不觀孟子之四端乎知汝單所能事也楚人胡宗正故先生业弟子已聞其 有得於易反北面之宗正日伏羲平地著此一畫何也 先生累呈脚宗正不三月而後得其傳苦搭物 之不一錯综者久之一日而然大學之道必在 先知能先知之则盏大學一書无非是此物事大學 一書物事无非是此本末終始盏大學一書之本末終 始無非是古聖六經之嘉言善行格之為義是即所 明儒學业 法程而吾体學为大人之妙街也夜超其父錦卧榻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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