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写文心雕龙残本合校】潘重规新亚研究所民590901初版.pdf

潘 重 规著 唐 寫 文 心 雕 龍 残 本 合 校 新 亞 研 究 所 出版
唐寫文心雕龍残本合校 所出古卷轴,未能或之先也。據以逸校嘉本,其勝處殆不可勝败。又與太平御寬所引,及黄注本所改合.而黄本妄訂改之處,亦得據以取正。彦和一書,傳于人世者殆遍,然未有如此卷之完勝者也。去年冬,余 既假友人容君校本臨寫一過,以其有遗漏也,假原影本重勘之,其見於御覺者亦附著焉。即以三夕之力,棠 成校一卷,序而刊之,以世之彦和書者。丙寅花朝日記.杨明照文心雕龍校注附六唐人草書残卷本题記云:敦煌莫高窟舊物,不幸被匈牙利人斯坦因盗去,今藏 字作草體,卷中字、世字、民字,均筆。由銘篇张昶為張旭推之,當出玄宗以後人手(照字却不避)英國偷敦博物館之東方書室。起微聖篇,文篇。
唐寫文心雕龍本合校 文字,要必以卷子底本為依歸,今家各執一,或相非難,皆云同撩唐本,而乃文字互,者未見原 四 卷,自難判是非。余用是線合家之,親就原卷校,附以己見,列如左方。又往書英時所攝原 卷影片,中無脱漏,因複印附後,伸者得自梭核,而知有所别選也。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七月十日寫定於九龍 師十駕.唐寫文心雕龙残本校文(原道)民胥以 重规案:原卷做作效 微第二趙万里云:唐寫本篇名均頂格寫。重规案:第,唐寫本作弟,以下各篇同.衍,當據删。楊明照云:按無文字與易繁下合.即聖人之情見乎文矣(正文依四部刊本)唐寫本無「文』字。超云:案今本有文字,蓋涉上下文而 同,可。聲教二字見書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