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第04卷第1-6号 - 书目文献9210一版一刷.pdf

第四卷第一號至第六號
第七條 第六條 第五條 第四條 第三條 第二條 第一條同人等因医於學微界之需求提請國立北平圆 國立北平圖書館刊行珍本經籍招股章程 收款處 發起人 商洽改訂 本章程日行如有未事宜得由發起人隨時 刊行籍以見及有價者為標翠 新股一如前例 前十集發隽後如有盈餘即握目印他書招 高 得按定價核折分如有股而不分書者尤拜 籍印成後其發行榴及版權均歸該館韶股者 或一股至數十股均各人自便 此项開券费共分二百股股五十元同人及赞成 成者 款外余由发起人先行股求助於海内外之 開辨费暂定為一葛元除由該館一部分作 一集得刊行至數十集 馆印行珍本經籍仿知不足腐誓钢以若干為 北华金城银行或北平書館 周你民 具培 沈派士 茶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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