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清经解考工创物小记】一 - 学海堂.pdf

皇清經解卷五百三十六 学海堂 考工創物小記 輪人造戴義述 輪人為輪具三材殿也辐也牙也管試言其造之法其在記 也先後次第依文察義井然其不可系也先之以斯材其次言 以火養之其次言戴長之所出而因以定其凰又其次言 之法出从又其次言饰最之法又其次言置朝之法然 後言言牙而輸人之事矣氏注防為三分之一瑶田谓 防餘也又分也理也地理写防分處背防也木理為分處皆 也歸奇於指之分處皆物也人之肠肋非一也天馬肋 十三翼肋各十六元江龙用益九肋然分出而成理者皆
不得不及三寸矣!人 車不見朝廣亦三寸可知然輪無大小輪廣不得過二寸亦 羊+車 可之数 得者 車車也同知数渠 且言怕於也不之 不覆車柏羊言敷 過數不車車幅牙 寸北言又復之 服者可不博之 小數例也毂者於長 之柏而大長同柏之 至車知車於車數造 羊也言大但毂 言與車幅 者及牙亦長 同圍不幅之 於長之言長数 柏倍敷者及 傲也而五同圍之言 大大 1三分 1 川口H 输 不 人所造之車小車八 之二二車其輪廣反加大之乎氏调命朝廣三于牛未必 然 见牙 八絲二忽二不牛之三寸四分零一豪九躲一忽六微六不
者未墨馬蜂之數酉當為量名之簸不妨同 言遂移而解之而其圍防拍之數又与触圖經之數不能 昭合於是求之下文為賢為而不復計其數之出於長而 非出於凰并不計其职本未見圍字而强以朝之解 之然其數亦終不能合後乃改去一為去一二一而數又不合 是加以大小穿之金然後始合厨然圍太大朝 太小輪之行地恒有外出之勢體大弱亦非久之道用益 知其之不確也今据記交出數从其骰長而知其為飾之 法饰之者即下記所霜篆之膠之筋之之之事也但置处 参分两一外二之開在飾之後今先言不取節於参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