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新的预算权法及苏联1960年的国家预算】财政.pdf

339706; 苏联新的算权法及 苏联1960年的国家预算 1960年北京
德拉苏洛夫 弗加尔布佐夫 目录 关于苏联及各加盟共和国预算权法(草案)的报告 关于苏联1960年国家预算和1958年国家预算执行情 苏联及各加盟共和国预算权法 苏联1960年国家预算法 苏联最高苏埃关于批准苏联1958年 国家决算的决 况的报告
和国国家预算,这就能保证对苏联国民經济計划所规定的 各真事业的拨款,保证各加盟共和国能参与兴办全联盟性 的事业,保证各加盟共和国經济和文化的全面发展,以及 第三条苏联国家预算的制、核定和执行,以 及联盟预算与各加盟共和国国家预算之間的收支划分根据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理。買彻民主集中制就能保证各加盟 共和国的主权、各自治共和国和各地方劳动者代表苏雜埃 的权利,同时也能保苏維埃社会主义国家预算体制和财 第四条苏联国家预算由苏联最高苏維埃批准,时期为一年,即从每年的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