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隧洞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试行规范】中国工业.pdf

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設总局审定 水工建筑物 隧洞水泥灌浆 施工技术試行规范 1963北京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水利电力部1958年11月所“水工建筑物 地基和隧洞水泥灌浆工程曹行施工技术规范”(征求意見稿)和大跃进以来我国在隧洞灌浆工程中积累的成熟經,由我 局組織制和审定的.规范中所列遵守性条文,均须遵照执行,如因情况特 殊,难于执行时,应先征得我局同意。其他建性和参考性的 条文,可結合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研究采用。为了更好地結 合施工实經与实际情况,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的精神,并秸合具体条件,制訂必要的补充规定,在本单位内执行,并报我局备案.为了进一步完善本规范,各地在試用过程中,請随时将 发现的問题和有关建,寄北京北新华街35号我局技术 处,以便統一研究和修订。
第一章总则 一、本规范适用于工、Ⅱ、Ⅲ級水工隧洞的回填灌浆和 固秸灌浆工程的施工,Ⅳ級和IⅣ級以下的水工隧洞和预应力 衬砌隧洞的回填灌浆、固結灌浆和开挖前的岩石固結灌浆等 工程的施工,可参考使用.二、回填灌浆对各种类型衬砌的水工隧洞都是必要的.固結灌浆仅在設計上认为需要时才进行.三、灌浆施工前,設計单位应提供如下基本餐料:(一)隧洞地质纵剖面图及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資料和 文件.(二)灌浆类型、孔位布置、灌浆深度的施工群图和施工 明书等.(三)灌浆材料、极限灌浆压力、浆液配合比以及质量要 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