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机组运行规程】中国工业.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旗发汽輸机组运行规程的指示 水电技字第31号 我部根据近几年来我国火力发电厂的发展情况和运行經 驗,对前燃料工业部和前电业管理总局颁发的“汽输机运行 典型规程”和“汽輪机組事故预防和处理典型规程”进行了修 訂,合并改名为“汽輪机組运行规程”。自即日起发执 行。前颁发的两种规程自即日起作.本规程发后,各火力发电厂应組織有关人員学习讨,并根据本规程修言现場运行规程。各厂在执行本规程 过程中,根据現場实际运行經驗、設备特点或其他原因,认 为需要修改某些条文时,应将变更内容和理由报請省电力 工业管理机构批准,同时抄报本部备查。
第节蒸发器 第三节减温减压器 第四节循环水中心水泵房 第五节循环水的冷却設备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事故处理原则第二节故障停机 第三节主蒸汽汽压和汽温不 定想范第四节凝汽器中眞空降落 第五节油系統工作失常 第六节 汽輪机轉子轴向位移第七节 水冲击(汽輸机进水)第八节 不正常的振动和异香第九节 周率变化 第十节 甩負荷 第十一节 負荷然升高第十二节汽输机严重超速 第十三节运行中叶片捐坏或断落 第十四节蒸汽管道和其他管子发生故障 第十五节失火 附录 1.振动記录表格(参考用)2.
本、培訓工作記录本、值班記录本等.必须使用的工具,如寨尺、鍵子、扳手、手电、油 壶等:滑防用具.第5条汽輪机在正常运行中应使用准确的振动表,定期测量(一般每7~10天)汽輸发电机組各轴承在三个方向(垂直、横向、轴向)的振动情况,記录在专用記录本内。此 外在机組安装和大修后以及振动显著增大时也应测量。汽輪 机的振动标准如下:汽輪机轉速 优 等 良 好 合 格/韓 双倍振幅 单位(米)0下 0以下 0以下 0以下 0以下 0以下 测量时应同时記录当时的負荷、参数、真空(一般应在 接近相同的运行方式下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