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L664】中国工业.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地面工程 施工及驗收范 GBJ6-64 主单位:建筑工程部 批准单位:建筑工程部批准 报国家計划委具会备案 試行日期:1965年1月1日 1964北京
通知 由建筑工程部主持各有关部参加制的“地面工程施 工及驗收规范”现已审完毕。根据我委1963年6月关于 設計施工规范审批問題的通知,业經建筑工程部批准抖途 我委备案。自1965年1月1日起試行。希各有关单位按照 本规范执行。并希在試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資料,积极提供 意见,随时告建筑工程部,以便将来汇总修計,使之逐 臻完善.本规范由建筑工程部負责解释。
规范过程中,如发現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請将意见及有 关数据寄交我部科学技术局,并抄送建筑科学研究院,以 便再行修訂时考虑。并希望在生产实践中注意总結經、积累资料,为今后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創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