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汽轮机管理及保养规程】人民交通.pdf

52/4目录 第二章汽輪机装置的操及其管理 一、汽輪机装置工作前的准备和起动 二、汽輸机装置工作时的保养 五、汽輪机裝置工作的检查 六、汽輪机装置在变速变向时的操 七、保持汽輪机的准备状态 九、汽輸机装置在不工作时之保养 十、汽輪机装置的封存 第三章调节系統及极限調速器(危急保安器)第四章辅助汽輪机的管理 五、汽輸机暖热准备狀态的保持停止运轉时的保养 第五章乏汽汽輪机的管理 一、联合式装置之使用特点 海运部部長命令 第一章总则 三、凝汽装置的工作 四、
海运部部曼H那科夫 海运部部長命令 第160号,莫斯科,1951年3月8日 二、规定海运部所属各船舶、修理工厂、海运局所属各 小型修船厂及其他机关、企业的全体工作人員,在管理和修 三、责成海运部各总管理局局長、海运局局長及海运部 各机关、企业的领导干部,督有关船舶汽輸机管理和修理 为实施“船舶汽輪机管理及保养规程”一、实施“船舶汽輪机管理及保养规程”.理船舶汽輪机时均须严格执行上戴规程.的全体工作人員切实遵守上载规程。
4.备证書、間隙及安装尺寸經历簿、装置的检修和試驗证明書:1.接收全部技术文件并予以群翻检查(参看第486条).3.检查轉子的動向位置和径向位置、事故防护装置的动作,检查汽 輪机瓦、甄、推力承及傅动齿輪(特别是接处)和主推力承 的情况,检查速关開、操、嘴阀、主汽輪机調节系(如果有該 系統的話)、蒸汽管系及其附件的情况,检查滑油系統的况和工作,检查射器、凝結水泵、循环泵、增压泵(升压泵)和給水泵的工作,检查除气器和复水器的狀况、汽輪机封系的工作、疏系統的工 对将处于工作状态下的汽輸机和辅机应当进行試驗(如果停泊条件 每一个輪机員均须將有关自已管理的机械情况的报告提交給輸机 汽輸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