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业管理局营业所低压用户电气装置现场检验规程】.pdf

上海电業管理局营業所 低压用声电气装置現場检驗规程
电装置的設計与安装,不但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并应通 过本规程的徹,逐步加以提高,使能赶上苏联安装规程 及暂行法规的水平.本规程系魔内部文件,但同時可供給有設計及安装 單位作参考之用。凡在本规程中不够明確或没有提及的間 題,均应按照苏联安装规程及暂行法规等规程办理.本规程經上海电業管理局营業所工程師批准实行,修正時同,其解释权属于上海电業管理局营業所。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現場检规程 第一部分电灯 第一章供电方式与量电表計 电灯装置在進行設計与安装之前,必须先根据下列规 定,决定供电相敷及装表方式:1.供电相數的確定供电相敷一般应根据负载大小而 决定如下:永久装置:30安及以下者單相供电,超过30安 者,三相供电(容量在60安以下并經我所同意者亦得以二 相供电).臨時装置:50安及以下者單相供电,超过50安 者,三相供电.注:1.以二相或三相供电時,应负荷平均分配于各相.2.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装置或用途特殊,无法分接于二相或三相 者,为电源(容量或相數)所限制時.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