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竖井磨煤机运行规程SD1Z319-64】中国工业.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制司 火力发电厂 整井磨煤机运行规程 SD1/Z319-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领发“火力发电厂整井磨煤机 运行规程”的指示 水电技字第139号.現颁发“火力发电厂竖井磨煤机运行规程”,以供采用 此种磨煤机的火力发电厂作为制現場规程的主要依据。各 电厂在制定現場规程时,还应根据本厂具体情况作出补充规 定,但其内容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本规程颁发后,1961年部颁的“炉运行规程”中有关 竖井磨煤机的各项规定与本规程有抵触时,应按本规程执 行.各单位对本规程的意见,可径报本部技术委具会。
第一章总 1.本规程根据国内各发电厂一般采用的竖井磨煤机的設 备情况制,系作为各发电厂制現場规程的主要依据。各 发电厂在制現場规程时,尚须根据設备結构的特性、制造 厂家的规定、燃用煤种及現場具体条件进行充实,但必须符 合本规程以及“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 规程一一热力和机械部分”和“火力发电厂煤粉防爆规程”的 有关规定.2.由于整井磨煤机与炉本体紧密速接,与其他型式的 制粉系統有所不同,在制現場规程时,可与炉运行规程 合并,按生产过程排.3.进入竖井磨煤机的煤如混有鉄件及杂物或煤块过大,都会影响磨煤机的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