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解释动力系统的调度管理】水利电力.pdf

苏联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解 动力系統的調度管理 苏联电站部法规解释辑委員会 馬文礼 苏联电站部运行监察总局推荐作为 学习“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的参考書
目录 第四十章调度管理(第983条至1030条)动力系統运行方式的制(第991条至994条)动力系統的电气結图(第995条至998条)有功負荷曲綫(第999条至1005条)周率调整(第1006条至1009条)电压調整(第1010条至1014条)停止設备运行的程序(第1015条至1023条)
只需有25千延的备用容量即可.現代最經济的100~150千延的机租,只有在1000千以上的大 动力系統中才能使用.在容量较小的动力系統中,这种机租在任何情况下发生停机都会 引起用户供电的案乱.在最大容量的現代化动力系統中,只要具有比较不大的备用容 量,就不但可以在容量最大的个别机組停机时,而且在整个发电机停 止时也能保证对用户的速额供电.3.各发比厂的功率能够灵活調配,可以保证首先利用最經济的机 粗和发电厂来承担负荷,从而节省大量的燃料.如果考虑到現代的大容量高压发电厂每发一度电的标准煤耗 为0公斤或更少,而在低經济的老电厂为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