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电站部技术司水电站的动能经济计算基本规则】水利电力.pdf

日录 言 第一篇水电站的动能經济計算总则.第二篇动能經济计算中水电站的主要动能指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水电站的主要动能特性 第三章水电站的能量損失和容量损失 第三篇.计算費用 第四篇动能經济效盈的标准 第五篇赣水建筑物第一章总则和基本計算关系第二章压力輸水道(压力隧洞、压力水管和倒虹吸管)第三章无压輸水道 第六篇与径流調节有关的动能經济計算 第七篇水电站装机容量的选選 第八篇同时选水电站的几个参变数 第九篇关于动力建設项目选選的意見
性、动力系統的规模和結构、系統内各电站的动能經济指标等 就是这样.在本基本规则中,对各方案的动能經济比较所采取的計算 期限为15~25年.按照本基本规则,可以从寻求計算期限内国民經济費用最 小的方案出发,或者从計算期限内补充投资的抵偿出发,来逃 行計算.本基本规则中所采用的-般計算公式,可通过最簡单的推 演得到个别的計算公式.个别的計算公式具有同样的結构形式,并且可以考虑到实 际的設計条件.本基本规则没有要求包括所有的动能經济設計問題.对本基本条例的建藏和批舒,請寄給:莫斯科别列日柯夫 沿河街40号至苏动力建殿施工粗織計研究院莫斯科分院科学 研究部。
統进行,其中也包括系的用电部分,同时分析在系統中安排 容量的10~20 ,那末可以不必估計水电站对电能用户的影 响).除发电以外,当存在或发現其它用水部門时,应考虑 所設計的水电站对总体系統的影响。同时在計算中应相应地反 映各用水部門所取得的利盒(改善航运、灌溉条件等)和不良的 后果(淹没、浸波等)对火电站应該計算其所需燃料的开采投资和运到发电 地点的运輸投資.56.在动能經济計算时,假定各个不同方案的用电量在动 力系統的設計发展水平中,其数量和质量都是相等的,以此来 确定水利福(或其任何一个参变数)的动能效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