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线规范草案初稿】.pdf

公路路规草案初稿序 工程設施之有规箍,豹梓人之有单,射者之有設率也:凡材料之探择,設計之 方針,建繁之程序,以及保之方式,冈不详加訂,确立標非,庶游理工程者得依已 定之单则,而收合之事功,此公路路線规范草案之丽待訂也,既成,為述其經過 及内容,以明梗。潮自民國川四年,交通部成立交通技術德单委目合,分鐵路公路雨 組,康主持公路交通技術之事,於本親中,區為路,路基,路面,橘,材料,器材,法规八小組,以析理之。因念吾國路工程,迄今四十年,已有悠人之史踏,相當之成就,而公路典,後於鐵路,然亦歷有年所、其於技術方面,經工程界同志 會會凝具公路標单提出會通過,是為全國公路标非之喀欠至民周二十八年交通
公路路線规草案初稿 交通部交通技術標委負會
第一章總则 第一條用图凡中華民國公路工程均照本单则辨理之.第二條公路系統分類公路依共行政管理系統,分笃下列五類:(一)主要韩線由首都或陪都通逹大都市之路線。大都市間之聯絡 線。其他具有軍事經濟重要性之路線。由中央直接主瓣者。(二)次要韩線由首都或陪都通達大都市,或省合之路線。大都市或 省會間之聯絡線。舆鐵路,水路或航空線等大站相连接,可供聯 之路線。由中央督造或直接主瓣者。(三)主要支線性質同次要韩線,但由地方游理者。(四)次要支線縣與縣间及縣内之公路,速絡市镇,為韩線之辅助線.由地方游理者。(五)地方支線鄉村舆鄉村或震場間之速絡線,驾次要支線之铺助 親,由縣或縣以下地方游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