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建设中磨细生石灰的制造和应用暂行规程】电力工业.pdf

【电站建设中磨细生石灰的制造和应用暂行规程】电力工业.pdf

前言 本规程系由全苏水工科学研究院根据苏联电站部1949年10月13 日第267号命合制订的.制訂本规程时,采用了刊于很多规程和文上的最重要的资 料、国定至苏标准的实际资料和材料、以及全苏水工科学研究院的科 学研究成果,尤其是在确定建筑工程中应用磨生石灰的水灰比的允 許变动范圍方面的成果.本规程的作者为助理科学研究員E.B.拉夫里諾維奇工程师。制 訂本规程时的科学指导者为全苏水工科学研究院的混凝土試驗室的 导人、技术科学副博士6.B.斯托列尼柯夫.本规程經电站部的專門委員会审查过,專门委員会的成員有:委 員会主席科学研究員、技术科学副博士B.H.洛菲茨基,委員会委員 И.E.a)在电站附近城建中砌筑住宅的基础(当無地下水时),砌筑 矿碴塊的和砖砌体,以及抹灰.6)如有金属或鋼筋混凝土的構架时,在主要建筑物中砌筑,填 筑發电站和变电所的房屋.4.对任何一种础体建筑物所用的砂的合用性,应該根据砂的 标号(强度)进行定.5.根据砖石結構与加筋砖石结構設計标准(H-7-49),定石砌体 用的砂(其中包括混合砂)的下列計算标号:100,50,25,10,4和2.6.应該根据尺寸为7×7×7公分的、以塑性稠度(未經搞实的)砂 制成的、28天龄期的立方体之压縮試的强度極限(公斤/平方公分)数值,决定砂的計算标号.7.了棚子的情况下进行,或应用能隔潮气对石灰的影响的特种运輸机 械进行.17.为了在建筑工地存磨細生石灰,应該設有屋填不漏水的和 門窗完至密開的特种食库。合库的地板应該高出地面75公分以上,而应該能防止石灰受潮。庫四周应該挖出地面水的排水渠.附主:允許石灰存于干燥而密闲的房屋内的單个的裝有垫的 封開桶内.对禁正在不能保石灰不会受潮的条件下存若炭.18.磨生石灰的存不准超过14天,因此工地上的磨細生石灰 的存量不应超过14天的需要量.保安技术 19.在建筑工作中应用磨生石灰时,必需遵守在硅酸盛工業和 建筑工案中所应用的保安技术规则:以及本地劳动保护机关的附加的 预防措施的指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