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党和政府关於农业的决议选辑】.pdf

【苏联党和政府关於农业的决议选辑】.pdf

苏联党和政府关于 農業的决选辑 徐若會李鹤亭校(附中国人民大学农業經济学和农業企業組織与计划学 参考目中苏联党和政府关于农业的决目录) 1957年北京目 1.关于集体农庄收人的不合理分配(1928年4月19日苏联 人民委員会和联共(布)中央委員会的决)2.关于机器拖拉机站的工作(1939年1月13日苏联人民委 員会和联共(布)中央委員会的决)3.关于發展集体农庄公有畜牧業的办法(1939年7月8日苏 联人民委員会和联共(布)中央委員会的决)4.关于烏克蘭共和国内因提高农作物單位面积产量和畜牧 業产品率發集体农庄庄員的额外劳动报酬(1940年12 月31日苏联人民委員会和联共(布)中央委員会的决)26 5.关于提高集体农庄庄員必须做滿的最低劳动日数(1942 年4月13日苏联人民委員会和联共(布)中央委員会的决.求的,在全年之内进行监察工作,而不是只在年管理委員会 的报告作一个形式上的結.8.规定国家銀行和农業銀行的分行只有在全体庄員大会 决定要求貨款时才能放給集体农庄貨款.9.责成省委員会、边区委員会、民族的党中央、省执行委員 会、边区执行委員会和共和国人民委員会以及察長,向非法开 支集体农庄资金、反农業劳动組合章程和破坏集体农庄利益 的人追究刑事责任,按叛变集体农庄事業和帮助人民的敌人的 行为罪。(自苏联“1938一1946年間关于农業的重要决”,1948年版,第271一272真)关于机器拖拉机站的工作(1939年1月13日苏联人民委員会和联共(布)中央委員会的决)苏联人民委員会和联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