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法律辞典】第一分册民法部分选译 - 法律.pdf

苏联法律辞典 第一分册(民法部分选译)H車德利雅夫朵夫主 1957年北京
聲部 出版明 本書是由本社福辑部民法粗从1956年第二版L苏联法律辞 典7中选選了民法方面比常用的152个名辞出,以供者目前 在某个名辞中,凡遇有不於民法范的解,均用L1 符号标出,以表示在本書内省略了該部分文,将來全部辞典翻 出書时再行补上.本書条目排系按每个名辞字头的筆画多 少为序,同一肇画的则以部首为序,書末附有俄文名辞索引,以 本書在方面的錯在所难免,希望者随时給予指正,以便在L苏联法律辞典1全部翻出版时加以修正.需要,全部辞典待將來再行出版.便者查阅。
9國家的会主义所有 供应本条件 面 九 建筑建筑权)保管(保管合同)126 錄 附加承权 居住用房產 承保的危.國家保险 物 物权法 使用.委 委托 股份(股票)股份公司.所有权 供应(交售)受签人 总合同.宣告死亡 相对权 按份合同.按份的价 拾得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