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华书店.pdf

書叢考参學法新 亞尼巴爾阿 法國和共民人 校相之王翼舒 行發应書华款
(甲)法院 乙)检察機 三 四 第六章 國家軍 第五章國家權力機關與國家行政機之係:第三部分國徽、國旗、首都
一切國家權力機中之人民代表,均對其選民負.選民有權隨時免其代表。此頂權利之行使程序,另以特别法律规定之.第四條 執行其職務.一切國家權力機關,均應根據法、法律及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之一般决 國家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之工作.均應根據法律.第二章 社會經濟結構 第五條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之生產資料構成國家所掌握之全民財,於人民 合作粗之財,以及於私人自然人或法人之財。一切藏、水 銀行,均為人民之公有財.利、天然富源、森环、牧場、航空工具、郵政、電報、電話、无線電台興 對外贺易受國家之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