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刑法典】法律.pdf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刑法典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具会群室端 1956年北京
目錄 总则 第一章刑法典的任务 第二章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三章 刑事法律的效力 第四章 刑 第一節刑的一般规定 第二節个别种类刑的判处和执行 第三关于处未成年人的特别规定第五章 免除责任和不適用刑第六章 强制方法第七章 一般规定分则 第一章 危害共和國的犯罪第一節 危害共和國基的犯罪第二飾 危害共和國安全罪 0T 第三節 妨害國防利益的犯罪 4-4 第四節 节危害执掌國家政务的人員的犯罪 第五節 而对公共秩序特别危险的犯罪第二章經济上的犯罪第一節危害經济体系的犯罪.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刑法典 1950年7月12日通过,1950年7月18日公布,1950年8月1日起施行 总 第一章刑法典的任务 第一条 刑法典的任务是保衛人民民主共和國、社会主义建設、劳动人 民的利签及个人的利益.并教育人民遵守社会主义共同生活规期.为了达成这一目的所采用的手段是:用刑來警戒别人、判处刑 并执行刑,以及用强制方法.第二章刑事任的根据 第二条犯行为 犯罪行为是因犯罪人的罪过而發生的法律所规定的果的危害 社会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