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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辩逻辑学 陈孟麟 山东人民女版社 一九七九济南
一导言 逻辑研究的产生,意味着人们把自已的思维,当 作科学研究的对象。在中国逻辑史上,意识到这项工 作的意义,并第一次写出粗具体系的逻辑学说,就是 《墨辩》.列宁认为逻辑学是“关于真理的问题”①,这正 指出了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真理和推翻诡辩的方法的科 学。当社会生产斗争特别是阶级斗争向理论上提出是 非、真假的问题时,逻辑学就可能产生而且也一定产 生。古希腊和古印度,都是如此。在中国,《墨辩》 逻辑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所以逻辑学绝不是如中 外反动理论家所捏造的仅仅是所谓西欧精神的特有产 物。
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 类敢,以类予。有诸已不非诸人,无诸已不求诸人.[今译 辩的任务,是要明确是非的分别,审查治乱的规律,弄清同异的所在,考察名实的原理。判别利害,解决嫌 疑。因此要反映万物的本来面目,推求各种说法的类别.用概念来反映实在、用判断来表达思想,用推论来说明原 因。按类同的原则归纳,按类同的原则演绎。自己立说要 有充足的理由,不致被人驳倒。自已立说没有充足理由,就不要要求别人相信.明是非、明同异、察名实、决嫌疑是辩的直接目的.就认识而言是察名实,就真理而言是明是非,就对象 而言是别同异,就判断而言是决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