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与辩证法问题】生活读者新知三联书店北京.pdf

形式辑与法問題 周谷城等 生活赣書新知三联書店 一九五八年北京
出版者明 形式避辑与证法的問題,几年来不断有文章发表各 种不同意见。其中,以周谷城先生的意见为中心的争,时 間最长、讨的問题最集中、参加的人最多。目前,点已 初步明确,但問題尚未彻底解决。兹征得讨者的同意,把 这些文章集在一起出版,、目的是除了使更多的讀者了解和 关心这場重要的讨外,还希望哲学界、避辑学界能作更多 的、更进一步的探讨。
形式邂翰与證法 周谷城 一、形式遥辑不同于形面上学和证法 形式邂辑与形而上学不同。形而上学对事物有所主 张.形式遥辑期不然,对任何事物都没看主张。正因形式 对事物没有主张,它便可以为形面上学服务。例如形而 出一个很正确的式,如:“凡人皆有死”,“张三是人”,“敌 张三亦必有死”。又如形面上学“凡金属是不能溶解的”,这当然不对.但形式避輪依此,也可以演出一个很正确的 式来,如:“凡金属是不能溶解的”,“金子是金瞩”,“故金子 不能溶解”。这便是形式邂辑替不正确的主张服务了。主 张有对的,有不对的,依主张所演出的式,其自身却可以 都正确。主张的对与不对,要看它与事实符合不符合才能 为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