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经济学界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级差地租】农业.pdf

苏联經济学界社会主义 制度下的級差地租 刘震等澤(内部发行)
前言 苏联經济学界共举行过四次关于地租問题的讨。第一次是 在1924一1926年.第二次是在1929年12月。这两次讨的内容,只是如何正确理解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资本主义地租的理,它 为探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地租理問题打下了基础。第三次是 1958年9月在苏联国立莫斯科大学召开的学术会羲上展开的。这 次会讨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級差地租問题。第四次讨是在 1960年5月由苏联《經济問题>杂志辑部粗織的,这次讨的规 模远远超过前几次。但是,关于这个問题的讨情况在我国介绍得 很少。
4.农产品的价值和价格形成。关于农产品的社会价值决定于 什么费用的間题,主要存在着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农产品的社 会价值决定于中等生产条件下的劳动消耗(M.索科洛夫、E.索列 的劳动消耗(A.保尔果夫、M.科佐多也夫、A.巴什科夫等)本文集是内部讀物,只供参考。如公开引用,引文出处請用 原文书刊名称。除A.保尔果大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級差地租》 一篇外,全部都是新的。参加翻的有奔流、梁攸、松原、治力、常 拨等同志。限于者和罐者水平,在选和翻方面的不妥和 漏之处在所不免,希望者指正.福者 196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