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编年手册古代和中世纪部分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pdf

世界史编年手册 山代和中世纪部分 下 [美]威廉格
二、十字军时期 境除外)须经国王特许.铸币权由王家独占.禁止私战。盘格鲁一撇 克逊的都(三十四个)和郡分区继续存在,在郡长官(通常位同男爵)治 理下管辖地方行政和司法(主教不再出席郡法庭,伯爵减少)。这些郡 长官从益格鲁一撤克逊时代保留下来,但国主得予撤免。他们是地方(土著)机构和中央(诺曼)政府的重要纽带。村镇负责地方治安.王室不 时派人视察。益格鲁一撒克逊法律很少变更。及早向伦敦颁发特 许状,以保障地方习俗。革新集权君主政体:建立御前会议,即不常 集会(规定每年三次)的“大会议”(Curiaregis),以代替盎格鲁一撒克 逊的贤人会议,成员大致相同:大领主、新设官职御
二、十字军时期 1107年调解方案,规定教士为持有国王封地而履行效忠式、国王允许 教士以精神象征物行使授职权,从而结束这场斗争。国王继续为重要 高级教士职位指派候选人.王室行政机构的职能显著扩大、专业化和分化(例如国库,受洛林 或拉昂会计方法的影响),是这个时期的特点。王室法庭的司法权限扩 大:王室传票使用日益增加,传票上注明作为巡回法官的“小会议”成员(以前间或为之,现为正规措施),他们不仅审理案件,而且日益担负起 以前由地方长官处理之事务(如估定捐税),并使“大会议”同郡、区法庭 之间的接触更为密切.普遍呈现繁荣.伦敦商业吸引诺曼人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