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哲学】第七辑.pdf

000003109719 1081933 DEUTSCHEPHILOSOPHIE 德国哲学 第七辑 湖北大学哲学研究所 《德国哲学》编委会编 B516 BH1 101000296320 7 BH1
任建成 任建成联邦德国《哲学研究杂志》1988年第42卷第1—2册目录 本辑部分论文内容提要(英、德文)当代哲学家小辞典 吉尔根哈贝马斯 格尔哈特施密特 英文目录 德文目录
成的原因,不是来自外部的,因与果相分离的。果只为因所决定,由“目的”概念,康德进而导出“合目的性”概念。“一个概 念的因果性,就它的对象来看就是合目的性。”这是说,当我们 通过一个对象的效果,来判定对象的因果联系,看看它是否符合 它的概念规定时,我们就是在思维着它的目的,或者说,在判定 它是否具有合目的性。在康德看来,“合目的性”分为两类。一类 是对象的形式符合我们的认识功能(想像力和知性),对象的形式 透过表象,使人感到愉快。由于这是对于主体而言的,所以是“主 观的合目的性”.另一类是对象的形式与对象的概念相符,而对象 的概念先于形式而存在,并且是这形式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