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林人员手册】中国林业.pdf

营林人員手册 H.A.卡查斯基著 康 原(适用于初級营林人員参考) 一九五八年北京
第一章苏联森林概述 森林在国民經济中的意义 在苏联所有的森林和供培育木材用的土地都是統一的 国家森林资源。森林为社会主义公有财产,也就是全民财 产.我国的森林总面积超过10亿公,占世界所有森林的 1/3。在森林资源中,有林地約为7亿公镇。森林复被率(即林地与全国土地面积之比)等于45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森林财富能与苏联相比.在全国范圍内,森林分布不均匀。在苏联欧洲部分的 北部,.在西伯利亚和远东,森林复被率达70-80 .在苏 联欧洲部分的中部和西西伯利亚的南部为20-30 .在苏 联欧洲部分的南部和中亚細亚,森林复被率不大,仅占 5-一10 ,而且在个别地区的广大面积.
森林的卫生保健和观赏作用格外重要,特别是分布在 大城市、工业中心、疗养地和别墅地附近的森林,这些作用就更为重要。在这些地方,森林是新鮮空气的藏器,它可点缀当地的风景,增进劳动人民的健康.森林能延雪的融化,减低春水径流的速度,調节河 流的水分状况,春季能防止山洪暴发和河水泛,夏季叉 能防止水位降得太低。森林还能防止水土流失,避免形成 侵沟和坍方,使农业获得稳定的丰收.森林能固定侵触沟和流砂,拜能有效地防止旱风和尘 风暴.所有的森林按其經济意义可划分为三大类。每一类森 林都规定了不同的經营和朵伐制度.属于第一类的有:1.国家封禁林.2.防护林(保土 林)、护田林和公路两旁的护路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