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及其审查标准研究】.pdf

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及其审查标准研究 司法权与行政权有着本质的区别,司法权在介入行政领域时必须 保持一个有限的深度。行政诉讼的目标是制约行政权,而不是完全代 替行政权。因此,如何正确划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界限是行政诉讼法 学理论与实践需要解决的一个永恒的主题。本文选取行政诉讼事实问 题及其审查标准作为研究的视角:首先对事实的内涵及其认知的相对 性进行了有关探讨,接着进一步对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及其审查标准等 相关概念进行厘定.然后,在此基础上对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审查标准 进行了有关理论与实证分析.
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及其审查标准研究 目录 引言 一、行政诉讼事实问题界说(一)事实及其认知的相对性(二)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三)行政诉讼中的事实问题二、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审查标准之基本理论(一)基本涵义(二)理论基础三、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审查标准之实证分析(一)我国相关立法规定及评析(二)国外之立法例 *(三)一个分析的结论(四)合理性评析 四、对我国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审查标准的反思与重构(一)必要性分析(二)基础性改造(三)我国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审查标准之重构五、结语 附 普.
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及其审查标准研究 认定采取尊重态度。正如美国行政法学教授施瓦茨所说:“以法律和事实之间的区别为根据 的司法复审理论,建立在法官与行政官分工的基础上,这种分工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门职 能。人们之所以希望由法院判决法律问题,因为他们相信,法院对这些问题具有专门知识.实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立法息想的指导,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区分事实问 题与法律问题并对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采取不同的审查标准.域外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基础是什么以及对我国究竞有多大的借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