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问题研究】.pdf

TheStudyof LawProblemsonDelistingofaListingCompany FromStockMarket Abstract A healthily stockmarketshould possesslistingmechanism anddelisting mechanism.In China,thestockmarkethavent practicedfor delisting since1990,the functionof stockmarketcouldntbe brought intoplay enough.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法律问题研究 引言 一个健康的股票市场,应该是“入口和“出口”兼备的。入口即为公司的上市机制,而 出口则为公司的退市机制。中国的股票市场从1990年建立至今已有10多年的历史,充分 发挥了它的筹资功能,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由于为国有企业服务这一市场定位,其 在制度设计时,没有考虑设立退市机制。任何公司只要上市,就如同进入了保险箱,可以 大肆从市场圈钱,却不必担心哪一日会被要求退出。缺失退市机制的股票市场是不健康的 市场、“跋脚的市场,股票市场的只进不出,其本应具有的压追机制和白我淘汰机制无从 2001年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正上市实施办法》
非常大的比例。至2001年5月10日,在深沪两地上市的1206家公司中,国有股占总股 本比例超过66 的有177家,为总数的15 :超过50 的有510家,占总数的42 .超过37 有742家,占总数的62 :超过30 的有888家,占总数的74。“国有股减持”在2001 年6月13日匆匆出台,在经历1年零11天后于2002年6月24日又草草收场,说明在短期 内尚无法达到优化股权结构的目的,通过内部途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在短期内无法 实现。实施退市机制,则可以借助退市机制的压迫功能,使上市公司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