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生犯罪案例分析】曹铮编屠养和编孙德亮乌鲁木齐.pdf

青少年学生犯罪案例分析 曹屠养和孙德亮编著 1987.
1987年8月 当前在校学生犯罪比较严重,这是令人忧虑的。恩格斯 曾指出:一定的犯罪行为是一定的原因按照一定的规律产生 的。从司法实践看,造成学生犯罪的原因之一是不知法,不 畏法。我们认为学校的法制教育,不仅要与道德教育,人生 观教育和政治教育相结合,还要以生动的形式注重法律意识 的培养。这种意识包含对法律基本知识和立法精神的理解.并能运用法律知识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评价和以法律规范 调节自己的行为。学生具备了法律意识,明白自己的权利和 目前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缺少专业师资和有针对性的 教材,致使法制课常常重形式、走过场、学用脱节、缺乏感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请本书作者搜集并精选了自治区和 其
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关别人一天,自己被关半年 为什么是故意放火罪?如此“正当防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放鞭炮炸瞎他人,构成流氓罪.判刑又赔偿 十年寒窗一朝邪念 震惊祖国西南边城的杀人案 八点二十五分爆炸 无端寻畔致殴斗,损环校舍法难容 警惕教唆犯的黑手 他犯了妨害公务罪 一个两次犯罪的大学生 敲诈勒索者的下场 一个研究生的沉沦 他的行为为什么构成诈骗罪 幽灵的踪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