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论文选辑下】郑玉波五南图书出版台北.pdf

朝文學法(下)辑選文權物法民 编主波玉 業华学大都京本日 授教系律法学大灣台立园 官法大院法司 行印司公版出警國南五
法學文選辑 總 序 欲現化,则舍民主,法治而外,别無捷經。惟民主须賴法治以為運亦即法治為民主之 民京。法治,國家一現代化一之特也。吾國广土民,将宋完一,堂堂大圈,而 民之依決生活尤為切要。人無酒人國體,事無火小公私,此關之處理,相互問題 基號。故吾人今日当務之急,在乎推動法治。法治不懂指國家法行政浓法判而言,人 代化者乎?之解決,苟能悉以法伴為其,则正義神,爭息,社會和,經濟繁;家馬有不現 知之普及,又以法学之昌明為後。法學昌明之途落多,出,供法学之研究,其次,法治以人人有守法精神为前提;而守法精神到建桑於法算知鐵普及之上多法律 不失为要道。
法學文暹辑 凡 例 法律系、所學生研修各法之補充教材.一選旨在提供司法界,律師界以及事法學研究者,進一步深入研究参考之用。尤可作爲各大 一、本選辑收錄之文,始自民國三十八年,以迄民國七十二年止。凡發表於國内著名之法學期刊 中之法學,富於學術参考價值者,均在羅之列。至於非法學期刊中之法學著,若其內容 三、本選辑保依下列標,選其重要而有價值之法學文,加以辑成:翔實、解精,確有参考價名,亦予入,以免珠之憾.2發掘法律新問題,加以探分析而有創見者.對向來之法學爭點,提出精獨到之見解者.4介貂外國立法例或判解、學,而有助於本國法律問题之解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