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原理】韩忠谟.pdf

韓忠著 法寶 原 理 版訂增新最 中華民國七十年五月印行
最新增訂版舟言 壹灣大学,用为刑法义,四十四年印行初版。造四十九年三版發行之際 本書原稿完成於第二火世界大以前,民國四十三年後,不執教於國立 後各國及極政治勤於達略,不惜民以還,为甚烈,乃翻然改圖,行,曾加增订,這今又十载。回溯遇去数十年間,刑法思想顾多變易,尤以 民主法治,其影響及於刑法者,厥为刑事立法本於行為以確定规范贵任,而不 偏重行为人之社會危险贵任,由是,客观主义與主观主义之综合理论送大见 逃一般法理,及今思之,覺有商摧餘地者,加訂正馬。
自 序 物之中,使之善去思,禁暴结奸,信赏必罚,其收效至速,其功用甚宏 國家之治,政事之隆污,安所紫乎。曰,繁於法而已。法者所以纳民於 誠反正之具也.顾法之修明非無因而致,法之為用,亦非一成不易.得 之,其宜 風俗,千百 文 運用 人和之 教習尚 之妙,發为 相為,存乎其人 表襄 理论,是以立 如影隨 形.法者必先明 如窖斯座 見於践行,無所格,乃克致用。體既富,辩法理,應,亲之以為利便者,一人 雁立體要,期與社著 食 倡 以为例,成以探究原理,為其極 遂垂典。斯 则 法,職是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