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法】曹为译王书江法律.pdf

日本民法 曹为王书江译 王书江校
1.24)目录 第一节私权的享有 能力 住所 失踪 同时死亡的推定 法人 法人的设立 法人的管理 法人的解散 罚则.总则 意思表示 代理 无效及撤销 条件及期限 民法第一编第二编第三编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人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三章 第四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
第三节先取特权的顺位 第四节先取特权的效力 动产质 不动产质 权利质 抵押权 总则.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消灭 最高额抵押 债权的标的 债权的效力 多数当事人的债权 二、不可分债务 三、连带债务 四、保证债务 债权的让与 第五节债权的消灭 二、抵销 第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