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法】审法学教材编辑部中国财政经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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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 中国经济法 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 关乃凡主编编写单位(以单位笔划为序)山东经济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中国旅游学院 天津商学院 北京劳动管理干部学院 北京经济学院 江西财经学院 吉林粮油专科学校 西南财经大学 安徽财贸学院 陕西财经学院 湖南财经学院总论和分论的关系,是抽象和具体的关系。总论是分论各章 的统领,它对分论体系的建立具有指导意义,分论是总论确立的依 托和基础,两署理应协调一致。但因我国经济法学尚处于初创阶 段,加之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人们认识的相对局限性,所以 分论设置的17章,尚不足以构成完整的科学体系,只能大致分为 互有联系的两个子系统。一个子系统由计划法牵头,主要是按经 济管理所涉及的客体而设立的,包括财政法、金融法、保险法、会计审计法、专利商标法、自然资源法、物价法和劳动管理法.另一个子系统以国内企业法和涉外企业法为中心,分为两个部 分:即以企业法、经济合同法、经济联合法和企业竞争法为一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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