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论丛】下集 - 张友渔群众.pdf



目录 关于选举法的几个主要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一九五四年宪法)的 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一九五四年宪法)主要 条文的解释(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一九五四年宪法)主要 条文的解释(下)资产阶级议会民主的虚伪性 *加强民主和法制的重大步骤*∞ 宪法取消关于“四大”的规定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与《中国法制报》记者谈关于宪法修改草案的几个问题 在全国政协在京常委座谈会上关于宪法修改草案的 情况说明在解放军政治学院谈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儿个问题(132
关于选举法的几个主要问题 选举法总精神 我们的选举法如DXP同志所讲:“就是根据我国当前的具体 情况,规定一个真正民主的选举制度。”①不但规定了充分的民主 原则,也规定了切实可行有效的具体办法。制定法律时要克服教 条主义与经验主义两种倾向。有旧法观点的,易受资本主义法律 影响,这样的思想在我们干部中也是有的,这是不好的,因为这 不是根据我们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实际情况的思想.另外一种是抄 进步的,即抄苏联和新民主主义国家的选举法,这样也不完全 好。基本上抄苏联的可以,因为他们与我们性质相同,他们的道 路也就是我们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