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水法概论】盛愉周岗法律.pdf

现代国际水法概论 盛愉周岗著
作者 1986年6月于北京 水法。它同国际发展法、国际环境法有密切关系,同时涉及 水文、地理、地质、森林学、生物学,有关的技术工程以及 养殖、水能等多种专业,成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个新 的结合点。作为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它提出了一些重要 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如国际流域概念的适用范围,特别是同 国际水域有关的国家的权利与义务.从传统界河划分“横向 主权”到研究“纵向主权”的管辖范围,根据水位确定国家 的权利.在领海宽度扩大后国际海峡转为国家领峡的问题等 等,都同国际水域的开发利用有直接关系。国际水法领域既 有革新的内容,又有许多矛盾的互相制约的因素,以及需要探 讨解决的问题。
四、其他形式的法律文件 五、国际河流委员会的决定和咨询意见 第二节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第三节国内法的一般原则 一、国家水法的立法原则 二、国内调整地区间水关系的原则 第四节国际判例与仲裁 一、奥得河国际委员会管辖范围案(1929年)二、默兹河分流案(1937年)三、拉诺湖仲裁案(1957年)四、其他可供参考的判例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