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律合编】中册 - 薛允升台湾印书馆台北.pdf

薛 允 升撰 唐明 律合 中册 臺灣商務印書館發行
乃至万種,使青年學子得以廉價尽讀有用之書,此所殷望也.設印刷工料不再增長,由原刊之干五百餘種,不與時進,增至數千,為二册以上,如十九世歐洲思想史即其一例也。
明律合器 般十 Ho!受人财請求 受人财而為請求者坐加二等盈臨勢要枉法奥财者坐诚三等若官人以所受之败 有事以财行求 分求餘官元受者饼戴餘各依已分法 主受财枉法 有事以财行求得枉法者坐不枉法者诚二等即同事共與省首鐵者各依已分法 十正加役流無殿者各减一等枉法者二十正较不枉法者四十正加役流 臨主司受财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正加一等十五足较不枉法者一尺杖九十二正加一等三 有事先不財 有事先不許财事过之後而受財者事若枉枉法事不枉者以受所臨财物輸 受所盈臨财物 盈臨之官受所臨财物者一尺答四十一足加一等八正徒一年八正加一等五十正流二千虽與 者诚五等罪止杖一百乞取者加一等强乞取者饪法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