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钱币司章制汇编附统计报告】.pdf

序 吾國制案、金融凋傲、非一日矣、高瞻遠之士、競言改良、自清末以來、各抒精、垂空文、民生國計、无補毫末、斯固仁之所痛心、智者之所宜究也、吾統一、建萬端 或刊公、或著於鸿篇、崇、博洽贯通、炳然斐然、蔚為大觀、不幸國家多故、徒 木部先後召集财政經濟會、博周、期於至养、當局之用心良苦、策之献多、而對於制之改普、金融之整理、则以其與國計民生息息相關之故、尤為急不可缓之圖、改革端、或已次第見實行、或尚待查研、兹特為一、凡章制統計、及調查報告 堪以菲材、適司、一年以來、賴部次長之指遵、興夫同之赞助、關於制金融因愿 、略具式、以為行遠自、登高自卑、為政不在多言、成效繁乎力行、而於改革之、尤不能不慎重
银行那章程 業執照後方得開始營業 二 一、出人姓名籍贯住址清册 二、各出资人已交米交脊本數目清册 二、各職員姓名籍贯住址清册 四、所在地銀行公會或商會之保結 五、册費 第四條獨資或其他無限任粗之銀行除遵照第三條第一款辦理外亚愿添具左列各件 一、出人細履压 二、出資人财座證明書 一、創立會决錄 第五條股份有限粗之銀行除遵照第三條第一款辦理外應添具左列各件 二、察人或检查具報告書 第六條銀行與他銀行合供或增减資本時應呈由地方政府轉呈或經呈财政部核准册 第七條 銀行呈册時應依左列木總分别附徽册费
银行册章程 後六個月内補行册但在前清度支部及北平舊财政部册之銀行其册费得依第七 四 第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施行 條之规定减牛微納亚由财政部换給新執照其前舊執照應同時微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