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国志二】.pdf

第三十一回 晋惠公怒殺慶 介子推割股君 先君與秦婚時,史蘇已有西粼貴言,不利婚嫌之占;若其言,必無今日之事矣。:晋惠公囚於山,只道穆姬見怪,全不知經逆君之事;邀韓簡日:昔 簡對日:『先君之败德,在婚秦哉?—且秦不念婚姻,君何以得入?入而又伐,以 敢傷婚姻之好。前河外五城,可速交割;再使太子國為質,君可歸矣。惠公方機得 以復歸。公孫枝日:散邑臣,无不欲甘心於君者,寡君獨以君夫人登請死之故,不 穆公;將五城地圆,及戶口之數之,情納歸君。穆公問:太子如何不到?穆姬用情,惭愧無地;即遣大夫乞歸:分付品省以割地質子之事。省特至王城,會秦 州 第三十一回 對日:『國中不和,故太子暂留散邑.
息而去.惠公將至,太子國率狐突为娥皙司馬寺人等出郊接惠公在,必不败:臣之忠於君也至矣,何為不見?惠公日:『汝今日倘有何言?『鄭對日 『君始臣言,秦之施,必以伐;臣言,與秦和,必不;三臣言,不乘小:臣有死罪三:有忠言而不能使君必,罪之一也;卜車右吉,而不能使君必用,罪之 二也;以救君召二三子,而不能使君必不為人擒,罪之三也,臣請受刑,以明臣罪。惠 知乎?君在泥之中,急而呼妆,汝不,一宜死;我獲秦君,汝以救君之,二宜死 子俱受執缚,汝不力,不面傷,全身逃歸三宜死:日:三軍之士皆在 勇矣!君可救之,使报韓原之仇。
事;勃對日:耳在霍,十二年矣;霍人伐俗如獲其二女:日恨,曾有美色。以季妻重耳,而以叔妻,各生有子;君臣安於室家之樂,無虞我之意。臣今 之。惠公曰:『此計大妙!遂與勃黄金百,使瞒求力士,自去行事。限汝三日 往伐,人必助重耳與兵拒,勝負未卜;得力士數人,微行至,其出游,刺而殺 非莫言。惠公所,是勃一人,内侍中多有開其者;孤突開勃金如土,求 内,便要起身;事之日,当加重用。自古道:若要不知,除非莫為;若要不間,除 來漏於狐突之耳。孤突大,即時密寫一信,遣人星夜往翟,興公子重耳知道.力士,心懷疑惑,密地問其故。那狐突是老國,那個内侍不相熟?不免把密,有老國舅家書在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