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注疏】卷五十五至卷五十六 - 锺谦钧广东书局刊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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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杜氏注 唐隆德明音義 年九 年 孔颖達疏 五年至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無傳 不不公 夏歸 羊 書 不會而日 栗了蔡里 後序就 诸 之傳也 候歸 文 唯梁 之为 蔡写楚所乏故曾歸之 傅 不 要無達 此資取侯 經自彼歸 所解為之 疏 義注 翼意 栗 之不之 侯言 之故也故 侯杜言 而歸以我言 或 亦周 歸 从 通 越 也 入 越 吴 公 注 者 能 以 栗 於發聲也 其 此名 疏 通 何注 越正 意者義 言何日 有於者傅 发立能尽 聲文以越 史不其者 或 舆於越 有 其 褒 氏 無 其玉 徽 藻 n 佩 民也子 可 佩 此 以 當時 宫 微 角 佩未 左 左君 小必 宫 羽 是 仲尔懷弗舆注懷亦季氏家臣日改步改玉围 昭 公之州季孫行君事佩祭宗潮今定公立復臣 步接 不 武 尸 同 迹接 位改君步亦当去播音义 又 迹 公 及 侯 武 佩 也 士中 中 武武 武 反 迹 大 間立 容 也 王 水是 者 藻 君 君是 玉君 故 及臣 玉 玉皆 关 公 之 出 氏 行君 虎欲逐之生公山不征 事馬君 不 狂日彼為君也子何怨焉 不征季氏臣費宰子 乾隆四年校刊楚地秋七月子期之蒲诚唐注吴伐楚故尤月夫 王自立也以與王而改自立爲吴王號夫 師于雍證秦師又败哭師師居麋阻麋地名音義 偷反 焚之不可困前年楚人與吴多死麋中言不可并 乾隆四年楼刊 之焚之而又吴師败又于公之阻楚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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