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外经济法】孙南申沈秋明肖冰.pdf



前言 近十年来,国内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均含有 中国涉外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其教学安排大致有三种方式:第一 种是专门开设中国涉外经济法课程.第二种是在国际贸易法、国 际投资法、国际税法等专业课程中,包含有对外贸易法、外商投 资法、涉外税法等涉外经济法分支的内容.第三种是在中国经济 法、经济合同法等课程中专辟涉外经济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的教 学内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表明涉外经济法已作为相对独立 的法律部门而存在.在法律性质上,涉外经济法可以界定为国内经济法中专门用 以调整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及活动的那部分法律制度。
活动中的“交易行为”,这些交易行为都是通过涉外经济合同来 进行的。第三篇为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由五章构成,即:对 外贸易法概述.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 制度.海关法律制度.技术进出口管理制度。这五章主 要阐述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中的基本贸易政策与行政管理职能,这 些内容是对外贸易关系的核心。第四篇为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其 中包括四章,即:外商投资法概述.外商投资的行政管 理.外商投资的资本构成.外商投资的经营管理。这四 章所阐述的是外商投资法中的投资形式、法律保护、行政管理、投资结构、经营管理等基本法律问题与规则。 